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职位,其中: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1名(参照管理)、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3名(参照管理)、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3名(参照管理)、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名(参照管理),共计9名。具体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可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com)进行查询。
报考范围和条件(一)报考范围
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旗(县、区)及以下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
在呼和浩特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职位表要求的相应的学历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7.职务一般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2017年6月27日9:00至7 月2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传真电话:0471-3956225)。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 月28日9:00至7 月3 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4日12:00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取消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计划遴选人数。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至7月14日间,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考试(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须使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7 月15 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参加工作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有本人姓名页的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委托自治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如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考试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考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参加工作有关材料,据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一)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岗位考察期。拟录用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拟录用人员在遴选单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其他(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对于遴选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遴选单位不负责解决,可能出现以上问题者建议慎重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1―5184577、5181202技术咨询电话:0471―3690468
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471―3697650
咨询电话开通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17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招聘计划2017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6名,其中“项目人员”岗位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起止时间的计算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3.本科阶段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硕士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包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一)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zxbm.imut.edu.cn;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8日8:00-6月30日18:00;联系电话:
0471-6575701;联 系 人:刘建国 李丰 冯华。
(二)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三)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一)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7月2日-3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3日8: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图书馆二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简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线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及岗位报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毕业院校开具的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除个人简历和《资格审查表》外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4.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笔试(一)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于7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统一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为《综合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或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试卷计零分。
(三)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生效。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面试(一)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评委组由7人组成。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布。
(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体检与考察(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学校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单位)组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和聘用(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示,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注意事项(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
(二)本次招聘有关工作方案及通知公告可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查阅,同时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学校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公众平台推送。
附: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招聘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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